企業視覺形象(Corporate Visual Image)與企業視覺形象識別(VI:標志設計)并不是一個概念。前者是企業與生俱來的客觀存在要素,也就是說一個企業無論是否制定了它的VI,也無論其所制定的VI是否成功,該企業的企業視覺形象都是存在的,只不過是好壞的差異罷了,而好的企業視覺形象則無疑是依賴于一套優秀的VI設計。
一個優秀的標志設計對一個企業的作用應在于:
1、在明顯地將該企業與其他企業區分開來的同時又確立該企業明顯的行業特征或其他重要特征,確保該企業在經濟活動當中的獨立性和不可替代性;明確該企業的市場定位,屬企業的無形資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傳達該企業的經營理念和企業文化,以形象的視覺形式宣傳企業;
3、以自己特有的視覺符號系統吸引公眾的注意力并產生記憶,使消費者對該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產生最高的品牌忠誠度。
4、提高該企業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提高企業士氣。
因此,沒有標志對于一個現代企業來說,就意味著它的形象將消失在茫茫的商海之中,讓人辨別不清;就意味著它是一個沒有靈魂的賺錢機器;就意味著它的產品與服務毫無個性,消費者對它若即若離;就意味著團隊的渙散和低落的士氣。